發(fā)表時間:2023-10-30 瀏覽數:3,698
常州市新北區(qū)羅溪鎮(zhèn)人民政府2023年度羅溪鎮(zhèn)邱莊村村莊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運營服務項目成交結果公告
一、項目編號:SYZB采競磋2023137
二、項目名稱:2023年度羅溪鎮(zhèn)邱莊村村莊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運營服務項目
三、成交信息
供應商名稱:常州市地華環(huán)衛(wèi)服務有限公司
供應商地址: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(qū)湖塘鎮(zhèn)長虹路88號A9幢117號
成交金額:人民幣陸拾叁萬玖仟捌佰元整(小寫:¥639800.00元)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
名稱:2023年度羅溪鎮(zhèn)邱莊村村莊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運營服務項目
服務范圍:包括通過垃圾分類設備的建設和專業(yè)的運營服務,建立分類投放收集體系(生活垃圾四分類)、立體化宣傳督導體系、應用積分激勵體系,建立信息化監(jiān)管平臺,提升范圍內村民垃圾分類知曉率、參與率,保障分類收集設施全面覆蓋,設施保潔與維護高標準實施;確保生活垃圾無害化率 100%、 垃圾分類運行村民知曉率 100%、參與率95%、投放準確率 90%、村民滿意度達 90%;使得垃圾分類多元化、立體化、智能化。
服務要求:1.按照常州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自評表為準則,進行垃圾分類運營工作。
2.建設期間與村委,綜合執(zhí)法對垃圾分類在該村如何實施,巡檢路線、分類要求等開展協(xié)商機制會議。并入戶進行廣宣,發(fā)放農村垃圾分類手冊及垃圾分類宣傳大禮包。結合該村重大活動或者廣場活動融入進去,進行垃圾分類宣傳活動(有獎問答、兒童游玩等活動),廣而告之。
3.設備投入期間,通過入戶調研形式、村黨員志愿者動員會議、村中心廣場集中禮品兌換形式,跟村民互動垃圾分類益處,積分如何產生,如何使用,并實名登記村民居住信息,以便積分產生。
4.運營期間,按照“定時定點定人”標準進行垃圾分類管理。清運人員每天行駛清運車輛:上午、下午兩次到達集中點收集垃圾 ,并按照分類好壞,給予易腐垃圾稱重打分,(合格2分、不合格1分、空桶0分),可回收稱重積分,通過后臺數據,對于不合格的居民,和空桶的居民,不定期與村委進行入戶拜訪,詢問原因,逐步達到準確、標準。并每周對于門戶前垃圾桶(智能分類箱)進行清洗工作。
5.清潔小屋督導員,負責小屋內外衛(wèi)生、分類分揀、并在村民前往小屋投遞垃圾時,進行宣傳、分類要求告知。且邀請村民到驛站服務區(qū)進行溝通或積分兌換等。
6.清潔小屋內設置,有害垃圾暫存點、可回收物暫存點。每周定點到居民家回收物品,回收價格略高于周邊回收價格,并建立賬目。村內選擇2處適合存放垃圾桶的儲運點,以便各類垃圾桶儲存。
7.進行每月村內區(qū)域開展活動宣傳、每季村內集中處進行大型垃圾分類地推活動,并相應給予分類優(yōu)秀門戶進行“每月之星”表彰,給予定制禮品。
8.建立臺賬,并按照垃圾分類 、收運、中轉、數據傳輸等進行匯編成冊。每月形成工作匯報交予村委。
9.每月定期檢測檢修設備設施,達到不換件4小時響應速度,換件24小時內響應速度。季度按照“示范村自評表”自我考評。
服務時間: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。
服務標準:采購人制定考核標準對成交供應商進行考核。
(1)根據本考評細則組織月度考核,采購人采取樣本抽查和現場隨機檢查的方式進行考核,每月至少1次,以月為統(tǒng)計周期按百分制計分計算當月考核成績。
(2)采購人取證資料必須做到時間與地點清楚、背景清晰,便于成交供應商查證核對認可。當日的取證資料只保存七工作日,期內可供成交供應商查看或復制,過期視為默認。
(3)成交供應商在考核中,95分以下的每被扣1分扣款500元。根據每月運行質量通報在當期運行費中扣除。
(4)成交供應商在承包期內連續(xù)2次或累計3次考核結果在80分(含80分)以下的,采購人在滿足前述條件的次月底前與成交供應商解除合同。被解除合同的成交供應商在被解除合同時日起兩年內不得參與本鎮(zhèn)區(qū)垃圾分類運行作業(yè)投標。
(5)成交供應商在各類應急響應工作、重大活動期間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響的,采購人有權在合同期內提前15天通知成交供應商解除合同。被解除合同的成交供應商在被解除合同時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本鎮(zhèn)區(qū)垃圾分類運行作業(yè)投標。
(6)成交供應商不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(guī)定的各項人員支出的,采購人有權在合同期內提前15天通知成交供應商解除合同。被解除合同的成交供應商在被解除合同時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本鎮(zhèn)區(qū)垃圾分類運行作業(yè)投標。
(7)考核不合格,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。每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后續(xù)簽下一年度合同(考核分數低于80分不得續(xù)簽)
五、評審專家名單
馬曉林、陳琍、沈冬
六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
本項目代理服務費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規(guī)定的服務收費標準收取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:無。
九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常州市新北區(qū)羅溪鎮(zhèn)人民政府
地址:常州市新北區(qū)羅溪鎮(zhèn)通達路99號
聯(lián)系方式:沈先生、0519-83405602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江蘇尚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常州市新北區(qū)嵩山路1-301號
聯(lián)系方式:0519-88818225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王濤
電話:0519-88818292(8000)
十、附件
1.采購文件
2.《中小企業(yè)聲明函》
業(yè)務指南 江蘇尚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?2019 All Right Reserve 備案號:蘇ICP備20036582號-1
公司地址:常州市新北區(qū)嵩山路1-301號,太湖明珠苑綜合市場3樓